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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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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保定市满城华保稀土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审批(具体见附表)。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予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期为2023年3月21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7133626

通讯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0721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保定市满城华保稀土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满城区满城镇守陵村

保定市满城华保稀土有限公司

中乾河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5万。环保投资5万。本项目为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现生产规模为6000t/a,本项目拟拆除现有1台8t/h的燃气锅炉,安装2台4t/h的燃气锅炉。每台锅炉配套1台燃烧机、1台风机、1台水泵;其余生产设备不发生变化。技改后,公司产品产能及生产工艺保持不变。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气锅炉烟气经锅炉自带的低氮燃烧装置后处理后,最终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固废:项目实施后,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