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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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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体见附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保满审环表字〔2024〕22号

2024.6.27

2

保定市金诺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

保满审环表字〔2024〕23号

2024.6.27

 

附件:

1.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2.保定市金诺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26鑫环通变压器

27金诺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