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8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 时间:
- 2024-08-09
- 2024-08-13 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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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保定市红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体见附表)予以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予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期为2024年8月9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7133626
通讯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0721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红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南原村村北 | 保定市红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中朗云畅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在现有厂区进行,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厂房对原水泥瓦生产线进行扩建,新增水泥瓦机2台、配料机1台、搅拌机1台、筛沙机1台、磨石机1台、螺旋输送机1台;同时新增水泥预制件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施包括:配料机1台、搅拌机1台、电焊机1台、100t水泥筒仓1个、切断机1台、弯曲机1台、振动棒1台、螺旋输送机1台及其他配套设施。扩建项目完成后,年产水泥瓦40万片、水泥梁1万根、地锚石1万块、其它水泥制品1万件 | 废气: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与水泥筒仓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噪声:本项目选用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固废:筛选工序废料收集后外售处理;裁剪工序的钢筋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布料过程产生的脱模剂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制瓦、养护、脱模产生的残次品收集后外售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沉泥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的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