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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撤销保定市满城区昀溪吹塑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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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申请,2022年5月24日,我局批复了“保定市满城区昀溪吹塑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文号:保满审环表字〔2022〕1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公示信息,2022年5月20日,该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刘存明(信用编号:Bh024038)因失信行为,被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失信记分5分的处理。目前,刘存明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显示处于注销状态,并且刘存明已于2022年5月13日调离河北昂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刘存明已不具备编制资格。

在该环评的审批过程中,河北昂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既未将上述情况及时告知满城区昀溪吹塑厂,也未及时告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及企业申请,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保定市满城区昀溪吹塑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保满审环表字〔2022〕12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