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 | 关于非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满城区的购房政策,对于非户籍人口要在满城区购房的话需要什么要求呢?非常感谢。 |
咨询时间 | 2019-06-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网站的关注。 住建局回复:我局接到您咨询的问题后立即将政策文件进行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我区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满政〔2017〕52号),该文件中规定:(一)非满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房,下同)时,须提供满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二)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满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满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2018年,按照《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办公室、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敬才引智行动计划”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精神,根据人才类型和引进方式,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作,引进各类型人才及其子女、双方父母均享受本地居民购房政策。 |
处理时间 | 2019-06-14 10:30:24 |
处理部门 | 满城区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