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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新农合报销问题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咨询内容 家父于2019年1月一个人在家干活时发生意外住院,住院花费一万多元,出院后新农合一直未给报销。5月14日有两位自称农合办的去家中核实情况,我爸妈说的不一致,(一个说摔伤,一个说砸伤,事实是连摔带砸)二人直接说我爸妈说法不一致,不能报销了,也没有详细了解一下直接就走了。难道这种情况新农合就不能报了?请问我该去哪核实一下?之前去过农合办,去过医院医保部,去过医院即报处,不是说不管就是往外推,还有说让回家等着去。
咨询时间 2019-05-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网站的关注。 医保局回复:关于您反映的您父亲外伤住院报销问题的调查汇报如下: 我中心在接到我请你反映的您父亲在家干活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出院后一直未能报销的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 经查,您父亲因右侧大脚趾外伤在保定第七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间2019年1月17日,药费总额12343元。在初次调查中患者家属叙述受伤原因与病历记录不一致,认为不属于意外伤害报销范围。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启动了二次调查程序。根据外伤调查的有关规定,已由患者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出具受伤过程证明,尽快将有关情况在村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结束未收到举报反映的,按规定进行费用报销。 目前,已经联系患者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前的资料准备,我中心将按程序处理。
处理时间 2019-05-18 14:46:40
处理部门 满城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