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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农村宅基地问题咨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那农村之前房屋坍塌闲置的宅基地因资金不足没有盖房怎么办?当初是因为赡养老人所继承房屋所得,因为资金不足一直没有翻盖,不能直接不予确权不合适吧?后续怎么处理呢?
咨询时间 2021-01-18
回复内容 您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公民只能继承地上附着物,宅基地不能继承。 根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当事人可对照以上法律条文是否符合确权审批条件。
处理时间 2021-01-20 17:33:33
处理部门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