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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您的咨询留言后,我局立即责成专人与您联系,但您电话未接通,现将保定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解答如下:
大病保险是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转诊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获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后,年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再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注:1.合规医疗费指纳入医保报销费用。2.自负合规医疗费指纳入医保报销费用减去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费用。)
具体报销政策: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起付线1.3万元,年度累计自负合规医疗费1.3万元-10万元(含),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举例:某人一年内住院5次总医药费55万元,政策内合规费用46万元,基本医保报销20万元,自负2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为: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5.22万元;10-15万部分,报销3.5万元;15万以上部分,报销8.8万元。大病保险总计报销17.52万元。
自负医疗费 1.3万到5万元(含) 5万元到10万元(含) 10万元到15万元(含) 15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 60% 60% 70% 80%
年最高报销限额 30万元
满城区大病保险经办咨询电话:7161312。
满城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7028821,7197230,7197225。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