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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医药卫生政策咨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咨询内容 一个人能同时注册医师证和药师证吗
咨询时间 2020-09-19
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相关规定,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符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可申请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即可申请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按照现有政策法规,未发现限制一个身份证同时注册执业药师和执业医师的相关规定。两种资格证为不同部门颁发,但履职时都要求全职在岗。
处理时间 2020-09-21 10:12:35
处理部门 满城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