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 |
阳光诺林湾南区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物业突然限制住户购买水电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咨询内容 |
阳光诺林湾小区南区,自业主开始入住至今仅两年有余。期间,小区物业随意进行物业费调整且不公示,每年均进行较大幅度的增加,违规收取物业费,不执行物业委托合同,恶意欺骗小区业主。小区居民对物业侵权行为极为不满,反映强烈,并多次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也及时介入了调查,但物业仍未进行整改且现在更加变本加厉地限制小区居民购买水电(不按照物业的要求缴纳违规收取的物业费就限制住户购买水电)。请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对物业这种恶劣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
咨询时间 |
2022-07-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我镇接到来信,立即对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如下:
1.关于物业费用逐年增加问题。经过和物业公司联系,您所居住的诺林湾C区50号楼是2019年12月底交付使用。昌辉物业公司于2020年3月份开始收取物业费,2020年共收取了10个月的物业费。2021年开始按照整年12个月收取物业费。2022年物业按照满政办〔2010〕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始收取电梯维护费(在此之前没有收取该项费用,上林苑、中景华庭、学府家苑等小区都收取了该部分费用)。因此,住户感觉物业费用逐年增加。
2.关于限制小区居民购买水电问题。因为自来水公司实行阶梯水价,夏季时候水费进行上调,如果居民在水价低位时候大量购水,物业公司会存在一定的经济损失;另外,小区水表常出问题,居民大量购水后,会对物业公司查水表底数造成不便,现在物业公司只是限制购水金额超过500元以上的住户,物业公司为每户每月一次性售水最低20吨,不存在限制小区居民购买水电问题。
针对物业收费没有公示的问题,我社区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告知要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办事,费用调整要依规操作,提前通知居民,切实为小区居民搞好物业服务。 |
处理时间 |
2022-07-20 16:53:27 |
处理部门 |
满城区满城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