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
- 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时间:
-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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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奋力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根据省、市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制定《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区政府要求和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定,现就《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如下:
一、方案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为本实施方案区域内及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实施方案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实施方案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实施方案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实施方案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实施方案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从mcjnfwzx@126.com,mm:7071459下载。
5.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2—7071459
附件: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