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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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朱艳平

S20170168

房屋所有权

中山西路南侧怡宁风景住宅楼3单元1802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冀0607执1806号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南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127号

房产抵押权

中山西路南侧怡宁风景住宅楼3单元1802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冀0607执1806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