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
- 发布:
-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 时间:
-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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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和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限行原则: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旭宁街(原东外环)、靖云街(原西外环)、致远路(原南外环)、春晖路(原北外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 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 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