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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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更田
不动产坐落:北平路南侧烟草公司4号楼1单元101室(S:20010896)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住宅70.2平方米,库房11.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燕赵街73号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2-7015118
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