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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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刘栓保、靳桂英 |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353号 | 房屋所有权 | 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5号楼2单元2504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6执2171号之一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刘栓保、靳桂英 |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974号 | 房产抵押权 | 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5号楼2单元2504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6执2171号之一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刘栓保、靳桂英 |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33号 | 房产抵押权 | 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5号楼2单元2504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6执2171号之一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