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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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冯连祥

S20161479

房屋所有权

中山路北侧白云公寓2单元101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88号

2

房屋他项权证

冯连祥

20170300

房产抵押权

中山路北侧白云公寓2单元101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88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