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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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冯连祥 | S20161479 | 房屋所有权 | 中山路北侧白云公寓2单元101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88号 |
2 | 房屋他项权证 | 冯连祥 | 20170300 | 房产抵押权 | 中山路北侧白云公寓2单元101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88号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