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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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良、刘继英 因保管不善,将满字第99B003-1-5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金良 刘继英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