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 发布:
- 满城区水利局
- 时间:
-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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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整,人事变更,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更新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琦琪 职务: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312—7165601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李国平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13315201133
监督电话:0312—7073037
监督邮箱:mcqysaq@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保定市满城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