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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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满城区房他证环城东路字第20180515号 | 房屋抵押权 | 玉川东路南侧县直机关宿舍35-1-301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字第52-2号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