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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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  证书

任秋富

李红英

S20130552

房屋所有权

燕赵街西侧容和家园8-2-402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7执恢112号之一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任秋富

李红英

20160387

房产抵押权

燕赵街西侧容和家园8-2-402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7执恢112号之一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任秋富

李红英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036号 

房产抵押权

燕赵街西侧容和家园8-2-403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7执恢112号之一

4

不动产权  证书

杨国兴

S20190049

房屋所有权

玉川路北侧振兴胡同计生委住宅楼1-401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07执恢131号之三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