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
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1-16
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区公安分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执法公开70余条,通过“阳光警务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文书660余条,预决算公开8条,新闻发布31条,双公示1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为了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局长担任领导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2名专职信息员,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高质量地做好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权益,切实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为提高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创新公开形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并明确专人进行网上信息报送,丰富内容。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满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满城区公安分局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明确工作内容、检查标准和检查方式,形成网上检查和实时公开同步,有效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0

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2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64

行政强制

22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0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0

(七)总计

0

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0

0

0000

0

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新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制度机制尚需完善,围绕贯彻《条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在各项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部门公开制度和公开范围,加强过程监督,明确专人办理,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日常检查,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