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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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 证书 | 张明飞 张艳芬 |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194号 | 房屋所有权 | 保定市满城区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2号楼3单元302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185号之二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张明飞 张艳芬 |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51号 | 房产抵押权 | 保定市满城区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2号楼3单元302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185号之二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