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人物(二十)李绍周
- 发布:
- 满城地方志办公室
- 时间:
- 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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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周(1916—2004)西佃庄村人。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投身抗日救国斗争,在石金奎、王兴华等领导下从事革命工作。民国27年(1938年)10月,中共满城区委(当时隶属中共完县县委)决定在满城县组建青救会,任命李绍周为主任,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1939年3月5日,经中佃庄村方洛户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5月,任中共满城县一区区委书记。1940年,任中共满城县五区区委书记。1941年,任中共满城县基干大队特派员。1942年,任中共满城县公安局情报股股长,兼任满城县县北武工队锄奸委员。他们搜集情报,铲除卖国投荣的汉奸。1943年下半年,李绍周带领县北武工队警卫人员到大册营据点,处决了伪大乡长赵振东和上紫口村一个姓段的汉奸。
1945年,李绍周任中共满城县公安局局长。1948年李绍周调任北岳区公安局。随后调张家口,任察哈尔省公安厅科长、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53年3月,任河北省公安局生产处政委、四处处长。1954年9月,任地质部保卫司一室主任。1955年5月,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建筑技术局人事处处长,参与国家二机部的筹备工作。1956年11月,任二机部干部局副局长。1963年任二机部八局(人事局)副局长、劳资局副局长(正局级)。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绍周受到冲击和迫害,1968年4月—1975年5月,在陕西省合阳二机部干校劳动。1975年5月恢复工作,1982年8月离职休养。2004年12月在北京病逝。
在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李绍周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的光荣传统。特别是长期在核工业战线从事干部、人事、劳资工作,为核工业部党政干部管理队伍、科技干部队伍、核技术工人队伍的建设,奠定了人才基础,为核工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李绍周是共产主义的忠诚战士,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