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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司法局
时间: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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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保政发〔2020〕5号)要求,现将《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区政府审议。

附件: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计划

1

雄忻高铁项目 保定段

方顺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起

2

园区污水处理费定价

区发改局

2023年

3

重点区域精细化治理管控服务项目

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月—12月

4

惠阳厂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12月

5

保定市满城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区卫健局

根据区有关时间安排

6

保定市满城区第一中医医院项目

区卫健局

根据区有关时间安排

7

依托惠友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区商务局

区市场局

区综合执法局

满城镇(社区办)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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