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有关情况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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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实现企业常办事项就近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决定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事项委托下放至我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委托事项: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二、受委托部门及期限: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委托期限为五年,委托期限从2023年4月13日到2028年4月12日。

三、委托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保审改办〔2018〕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1〕132号)、《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事项的通知》(保行审发〔2023〕5号)。

四、受委托权限

受委托期间,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市行政审批局的名义办理所属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事项。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书加盖保定市行政审批局电子印章。

自2023年4月13日起,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不再受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事项。

特此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