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卫生健康局
- 时间:
-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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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察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统计、纪检、人事、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培训、财务、资产及法制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财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监督股。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政策,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督查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推进医疗卫生健康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融合。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风险预测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干部保健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健康教育、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对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拟订全区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并监督指导落实;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控烟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四、医政医管中医妇幼股(红十字会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机构卫生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中医中药诊疗机构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辖区中医医疗性保健按摩人员执业资质核准职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承担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推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乡镇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指导基层生育资格审查和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初检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围绕大卫生大健康中心工作,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人口出生性别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出生性别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利用医学设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满城区小十字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130200
负责人:袁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