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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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不受损坏,经2020年第十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晋察冀一分区司令部旧址(慈家台旧址、长角台芝兰沟旧址)及革命烈士纪念碑(墓)核定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文广旅局要对上述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划定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和界桩,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国家文物安全。同时,相关乡镇政府要配合区文广旅局做好上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