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5-30 0 于彦 因保管不善,将冀(2017)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1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于彦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