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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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李建新

G20040995

房屋所有权

永乐街中段西侧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64号之一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