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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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李建新 | G20040995 | 房屋所有权 | 永乐街中段西侧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64号之一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