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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满农案字〔2023〕第4号)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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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皓、葛新家、贾微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土地要素由单家独户向集中连片集聚,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局的重要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持续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土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种植养殖大户创建家庭农场等方式,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2022年,市级示范社达到1家、省级示范社达到8家;家庭农场达到295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农场达到12家。初步形成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三方配置,多模式推进、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的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格局。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为流转主体,围绕大田耕作、特色种养、生态旅游等产业,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尤其发展山区林果适度规模经营,预计到2025年,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3万亩。

具体做法采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土地经营方式。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合作经营和订单农业等形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进一步激发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力。把农民组织起来,把资源集中起来,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建立村集体、农户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集体增收、群众致富。

二是发展规模经营主体。把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通过项目扶持、典型带动和规范引导,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辐射效应,推动传统农业向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和转变。近年来,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工作,通过行政推动、资金扶持、配套服务等措施,推动了全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探索合作模式。以村集体为平台,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股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支部主导、群众的积极参与,如满城区庞村、南辛庄村直接投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业园区,引领周边农户种植大棚草莓、蔬菜,发展设施农业,实现“支部有作为、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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