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满农案字〔2023〕第19号)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3-06-15
0

常满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步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多渠道探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您提出的提案正是当前我们急需做好的工作,2023年,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出了新的目标,力争所有村集体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为此保定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应因地制宜,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利用盘活闲置资产或依托特有资源由村党组织领办适宜模式的合作社,用以达到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目的。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如下举措:

一、探索合作模式。以村集体为平台,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股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支部主导、群众积极参与,如满城区庞村、南辛庄村直接投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业园区,引领周边农户种植大棚草莓、蔬菜,发展设施农业,实现“支部有作为、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

二、指导村集体盘活闲置资源。会同组织部、财政局指导各村充分利用集体所有的闲置房屋、校舍、公共服务设施、荒山、荒坡等闲置资产、资源,鼓励农户以土地或闲置农房入股,采取“村集体+农户+市场主体”的方式,成立土地合作社或民宿旅游合作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做强做大集体经济产业。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挖掘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利用定期组织观摩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大力推广宣传,树立一批有思路、有成效的优秀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为各类人才下乡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营造争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