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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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樊春芳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

房屋所有权

满城区玉川路北侧中景华庭小区B10号楼1单元1904室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2执2699号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

冀(2020)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327号

房产抵押权

满城区玉川路北侧中景华庭小区B10号楼1单元1904室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2执2699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