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
- 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时间:
-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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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意义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更加有效、规范的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落实工作,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满政〔2015〕99号)、《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补充意见》(满政〔2016〕)7号)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满政发〔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共包括十一部分内容:
(一)参保补贴范围。
(二)基准日和缴费日的确定。
(三)补贴标准。
(四)参保补贴方式。
(五)申报程序。
(六)参保补贴个人账户管理。
(七)待遇计发。
(八)资金筹集。
(九)社会保险费管理、监督和审核。
(十)工作责任及要求。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