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
- 满城区财政局
- 时间:
-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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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定市满城区原种场:
为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保财农〔2022〕81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核实及公示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3〕19号)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继续保持稳定原则,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补贴依据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
二、精准核实补贴面积
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乡镇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的审核汇总工作,由各乡镇对补贴面积进行7天公示。要结合《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中的2022年填报数据、土地确权数据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数据,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级统计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比对审核,对不同途径统计结果存在差异的数据,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确定补贴面积,确保补贴面积精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6号),村级负责受理,乡级负责审核。村委会负责按政策规定核实农户补贴面积和农户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报乡镇政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乡镇政府认真组织做好本乡镇区域内耕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根据村委会上报的补贴面积和信息情况确定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三、补贴资金
根据保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保财农〔2022〕81号)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80万元、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55号)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万元,上级财政共计下达我区补贴资金2299万元,用于耕地力保护补贴。
四、补贴标准
结合上级下达我区补贴资金,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各乡镇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报区财政局综合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经测算,我区补贴标准为95.88 元/亩。
五、补贴发放程序
(一)严格补贴公示制度
2023年3月已经张榜公示补贴面积,现在需公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在涉及村的公共场所将补贴清册公示7天,并拍照存档。公示无异议后,补贴清册由村主任、乡镇长分别签字,加盖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章后整理归档,严禁随意毁损或遗弃(乡镇财政所存档),同时将《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审核无误后报区财政局。
(二)录入补贴面积及补贴金额
乡镇政府根据区级确定的补贴标准录入《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确定各农户的补贴金额。
(三)兑付补贴资金
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该项资金列入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相关乡镇要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基础管理各项工作。
六、补贴发放要求
(一)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
(二)发放时间2023年6月20日之前发放到位。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四)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举报电话:满城区财政局 7131123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7039316
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表
乡镇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 注 |
满城镇 | 39419.10 | 95.88 | 3779503.31 | |
神星镇 | 18198.81 | 95.88 | 1744901.90 | |
南韩村镇 | 49192.31 | 95.88 | 4716558.68 | |
大册营镇 | 21082.10 | 95.88 | 2021351.75 | |
方顺桥镇 | 39162.38 | 95.88 | 3754888.99 | |
于家庄镇 | 23896.08 | 95.88 | 2291156.15 | |
要庄乡 | 10830.93 | 95.88 | 1038469.57 | |
白龙乡 | 11232.66 | 95.88 | 1076987.44 | |
石井乡 | 11630.55 | 95.88 | 1115137.13 | |
坨南乡 | 12286.10 | 95.88 | 1177991.27 | |
刘家台乡 | 2541.51 | 95.88 | 243679.98 | |
原种场 | 282.26 | 95.88 | 27063.09 | |
合计 | 239754.79 | 2298768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