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满规建字〔2023〕第3号 )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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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英、张丽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加强对白龙乡土地规划调整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为我区白龙乡人居生活品质发展提出如此好的建议。经查阅相关规划,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并启用,相关数据成果已在自然资源部备案。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
今后,按照我区的国土空间规划,我们一定会就本局职责,全力按照上级部门分配任务,开展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