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满规建字〔2023〕第2号 )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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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已完工小区尽快办理房产手续事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茗庭花苑小区由满城县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保定市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系城中村改造项目,该小区2010年开工建设,其中8-12#楼于2017年列入我区房地产解遗台账。因8-12#楼中每个楼的第5单元所占土地超出开发建设批准用地范围,致使房屋无法落宗,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目前该超占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建设单位无法提供由满城镇出具的补偿到位证明,无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为化解该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参照相关文件,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6月份经区政府2023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同意根据解遗政策,由我局和区住建局出具相关手续后将8-12#楼超出建设用地批准范围的房屋先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首次登记,由购房人缴纳契税后办理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尽快完成手续办理。
孙立荣代表,感谢您对我区已完工小区办理房产手续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继续提高我区已完工小区办理房产手续工作进度,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