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和安置计划公示
- 发布:
- 满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时间:
-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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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安置政策规定和省、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部署及我区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置办法、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及安置计划进行公示。
一、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经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查阅审核24名退役士兵档案,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均在安置政策范围内。
二、安置办法
坚持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以退役士兵服现役贡献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退役士兵进行统一赋分、积分排序、按序选岗,确保服现役贡献与安置待遇相匹配,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
2023年8月7日,满城区召开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考核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对2023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进行了复核评分。退役士兵按照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岗,评分相同者,按照服役时间长短、立功等级高低、立功次数多少、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经历、伤残情况、入党时间、担任骨干(班长或副班长等职务)情况等以上七种情况,由先至后依次比较,得出选岗顺序。评分结果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四、安置计划
(一)区本级安置计划。面向14家事业单位提供25个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二)上级下达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具体情况见附件三)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
公示地点: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专栏、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312—7167553
保定市满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中山西路376号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问题,可以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保定市满城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