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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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 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王欢 | S20055731 | 房屋所有权 | 中山路北侧宏昌园小区8号楼3单元202室;8-3-F2号库房;8-K10号车库。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76号之一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张光明 |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065号 | 房屋抵押权 | 中山路北侧宏昌园小区8号楼3单元202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76号之一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