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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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镇李家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北(东至:李家佐村建设用地;南至:李家佐村地、李家佐村建设用地;西至:村道、李家佐村建设用地;北至:李家佐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建设、防护绿地和城市道路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507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3290公顷、草地1.7436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4349公顷)。具体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分户清单汇总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0万元/公顷(8万元/亩),共计420.90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具体补偿标准按照《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2023年度第6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不涉及青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以户籍和土地权属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满政发〔2023〕1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210.450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满城镇李家佐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0月7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che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312-7015037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