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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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霍娜 陈国帅

S20170319

房屋所有权

西苑街西侧西山花园B区13号楼3单元302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941号之五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霍娜 陈国帅

冀(2020)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344号

房屋抵押权

西苑街西侧西山花园B区13号楼3单元302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941号之五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