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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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霍娜 陈国帅 | S20170319 | 房屋所有权 | 西苑街西侧西山花园B区13号楼3单元302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941号之五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霍娜 陈国帅 | 冀(2020)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344号 | 房屋抵押权 | 西苑街西侧西山花园B区13号楼3单元302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941号之五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