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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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张松岩 | 20190218 | 房屋抵押权 | 保满路木器厂宿舍46号楼2单元402室 |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28执755号之五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