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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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3年第6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0月1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8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5.383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1.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867号
3.批准时间:2023年9月2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要庄乡东黄村农民集体
2.面积:0.0379公顷
3.范围:要庄乡东黄村村南(东至:东黄村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东黄村地;南至:西黄村地;西至:西黄村地;北至:村道)的土地。
4.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
四、工作安排
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