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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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赵街73号)

联系电话:0312—701511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保定市万通加油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于家庄村南、107国道北侧

130607011003JB00002W00000000

1727.79

商业用地

2

保定市满城区万兴旅馆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于家庄村南、107国道北侧

130607011003JB00001W00000000

251.05

商业用地

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