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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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 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冉艳松 魏莎 | S20171350 | 房屋所有权 | 环城西路东侧阳光诺林湾小区57-3-502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8执883号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