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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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冉艳松

魏莎

S20171350

房屋所有权

环城西路东侧阳光诺林湾小区57-3-502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8执883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