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办法
- 发布:
- 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时间:
-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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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政策
(一)民办学校
城区有燕南中学、新华学校和森林未来实验学校3所民办学校。按照上级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政策,今年三所学校招生名额减少,只面向满城区户籍学生,不招收满城区以外户籍学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名额的,采取公开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学生按照民办学校要求的程序按时报到,未被录取的回所属乡镇或片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学。严禁招收转校生(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三所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燕南中学为初中学校,招收初中七年级新生,面向全区招生,限定招生人数,采取网上报名、公开摇号方式进行。
2.新华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有区第二幼儿园和新华幼儿园2所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招生限定人数,优先招收本校幼儿园适龄儿童,本校幼儿报名人数超出招生限定人数,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如本校适龄儿童报名人数不足招生限定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公开摇号方式进行;七年级招生限定人数,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生,本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限定人数,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
3.森林未来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面向全区招生,限定招生人数,采取网上报名、公开摇号方式进行;七年级招生限定人数,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生,本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限定人数,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
招生名额:
燕南中学 初中七年级200人
新华学校 小学一年级100人 初中七年级200人
森林未来实验学校 小学一年级50人 初中七年级60人
(二)城区小学
城区包括满城实验小学、满城小学、满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满城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城东小学)和满城镇东马小学5所公办小学。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全部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一律不许招收未到指定年龄儿童(不够年龄不能进入报名系统)。
(1)招生范围与条件
①在城区14个社区管辖范围内,户籍在满城区城关派出所的常住居民子女,且户籍登记在3年以上;
②户籍在满城区(含11个乡镇)并在14个社区有住房和房产证(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并确实在其居住;
③户籍在满城区(含11个乡镇)并在14个社区有住房(含公租房)但暂无房产证,且房产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须出示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并确实在其居住。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按照片区划分,到指定小学就读。
(2)片区划分
满城实验小学:建设社区、祥和社区、育才社区、花园社区、尚东社区
满城小学:诺林湾社区、西城社区、西苑社区、燕赵社区
满城第三实验小学:星河社区、东方社区、东城社区、中景社区、泰和社区
满城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城东小学)和满城镇东马小学招收片区所辖村户籍适龄儿童,附近社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可就近选择到两所学校就读;北关村适龄儿童在第三实验小学就读;城内村、北厂村适龄儿童在满城小学就读;驻满部队和外来驻满单位的适龄儿童按照现居住地对应14个社区,按照片区划分,就近到指定小学就读。
(三)城区初中
城区现有满城实验中学和满城镇中学2所公办初中学校,今年采取到学校现场报名方式。
1、实验中学
(1)招生计划:凡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2)招生条件及范围:
①在城区14个社区管辖范围内,户籍在满城区城关派出所的常住居民子女,且户籍登记在3年以上;
②户籍在满城区(含11个乡镇)并在14个社区有住房和房产证(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并确实在其居住;
③户籍在满城区(含11个乡镇)并在14个社区有住房(含公租房)但暂无房产证,且房产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须出示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并确实在其居住;
④满城镇北关村、南陵山村、北陵山村和守陵村户籍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在实验中学就读。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在实验中学就读。
2.满城镇中学
(1)招生计划:凡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2)招生条件及范围:
满城镇所辖34个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驻满部队和外来驻满单位的六年级毕业生按照现居住地可就近选择到实验中学或满城镇中学就读。
(四)随迁子女
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在满城区,在满城区有住房或无住房、监护人在满城区工作、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1.小学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不在满城区)适龄儿童,在满城14个社区有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资料),按照片区划分,到指定小学就读;在14个社区无住房的适龄儿童需出具居住证、监护人与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由教体局安排就近到满城辖区内的其他公办小学(满城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满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北庄校区、满城小学杨家佐校区、满城镇东马小学、城北小学、北陵山小学等)就读。
2.初中
采取到学校现场报名方式。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不在满城区)适龄儿童,在满城14个社区有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资料),到实验中学就读;在14个社区无住房的适龄儿童需出具居住证、监护人与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到满城镇中学就读。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民办学校、城区小学和小学随迁子女采取网上报名,关注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招生入学栏目,请先仔细阅读《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办法》,点击2023年招生报名进入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凡符合条件的分别进入对应端口按照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图片资料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就读,每个身份证只能报名一次,平台也将自动分类,按照居住地自动划定对应学校。
1.民办3所学校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00-8月3日下午6:00
确定录取名单时间:2023年8月4日
2.城区5所小学和小学随迁子女
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8:00-8月8日下午6:00
3.城区2所初中
到学校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8:00-8月7日下午6:00
招生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5日
教体局组织复核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22日
三、复核查验和责任追究
报名结束后,由各招生学校对本校报名名单进行初审,教体局组织二次复核查验。对片区内户籍的学生由教体局相关股室和招生学校共同进行复核,对乡镇户籍、在城区有住房的学生由局相关股室和所属乡镇中心校组织到户复核,复核结束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学生名单,名单固定,各校不得再次自行招生。
特别提醒:三所区直属小学不在招生平台报名的一律不予录取,学校自行招生的学籍不能录入,并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教体局将由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牵头组成专门小组,全程监督报名、复核和录取工作。设立举报电话7163300、7195512,接受社会监督。
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学生家长提供虚假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本等的,取消学生入学资格,按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把关不严、核实不细、或明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而徇私情“放行”的,给予复核人员党纪处分,并严肃追究校长领导责任。
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相关教师和校长,由纪委监委部门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