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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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  证书

王旭

S20161013

房屋所有权

中山西路北侧西山花园B区20-2-101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942号

2

不动产登记  证明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路支行

冀(2020)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599号

房屋抵押权

中山西路北侧西山花园B区20-2-101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942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