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统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统计局
- 时间:
-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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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区政府统计工作的综合部门,承担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内设办公室、统计执法队(投资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贸易服务统计股)、普查中心、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信息数据服务中心等六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督查、信访、档案、会务、标准化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后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节能、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调查经费、普查经费、全区统计部门统计事业经费、全区统计机构国家拨款的基本建设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组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承办全区统计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协助乡镇统计站建设;指导系统统计人才、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起草进度分析报告,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起草专题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镇化、社会发展水平、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负责组织统计新闻宣传、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等。
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文化、旅游等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新经济统计核算;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编制全区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和评估国民经济核算质量;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二、统计执法队(投资统计股)
拟订全区统计法治建设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指导各乡镇、部门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的贯彻落实;依法审批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库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开展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协调统计联网直报和统计业务分工;指导各乡镇统计机构的统计业务建设,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
承担统计督察工作,督查工作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国家和省、市、区统计调查任务等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等情况;执行统计规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统计政令,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情况;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监督检查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等情况;应当督察的其他情况。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科技创新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效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营活动、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等统计数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三、工业能源统计股(贸易服务统计股)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景气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研发、科技创新等有关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能源、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负责开展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工作;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景气状况、城市商业综合体、科技创新、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旅游、外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实施样本轮换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物流统计与核算、运输邮电软件业调查、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境外专家来大陆工作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做好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四、普查中心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的周期性普查任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调查工作,协助各科室完成经常性和专业性调查工作。
五、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对全区工业生产者价格、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城乡居民收支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组织实施产粮大县、畜禽监测、农民工监测调查;组织全区粮食、畜牧生产情况统计工作。
六、统计信息数据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网络的技术支持,提供统计数据管理技术服务。
办公地址:满城区燕赵北街26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131265
负责人:耿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