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11-29
0

张凯 因保管不善,将 S2006613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 凯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