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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满城区税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
满城区税务局
时间: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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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满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保定市满城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工作。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等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的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保定市满城区北平西路1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133209

负责人:王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