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满城区分局关于注销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交通运输局
- 时间:
-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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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保定市满城区交通运输队、保定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保定亚欣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保定市德忠运输有限公司、保定市广顺运输有限公司、保定市建辉运输有限公司、保定市平顺运输有限公司、保定市宏昌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现予以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告时间为10天,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8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企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上企业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满城区分局,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满城区分局
2024年1月18日